房屋漏水,开发商强制要求业主收房

发布日期:2016-3-23

 

刘先生反映:我在云龙示范区时代云龙城小区买了新房,在房子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,开发商强制业主收房。

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回复:经市质安处会同市房产局房产科调查,该项目目前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,只进行了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预验收,建设方提供了质量保证书、住宅使用说明书、电梯检测报告、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合格资料;项目规划、环保、消防、档案验收还正在办理中;燃气公司管道燃气已入户,业主可以自行到营业网点开通,无需燃气工程验收证书,自来水也已开通入户,无需提供用水合格证。

业主所反映的房子存在空鼓、渗水、部分电路不通等问题属实,开发商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。经工作人员查看购房合同,交房条件约定为“验收合格”,目前不完全具备交房条件。

针对以上问题,开发商承诺将和业主及时交流、整改,管委会将和房产部门继续跟踪督促此事。